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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在行动】嘉兴检察聚力打造“长三角公益诉讼一体化”

浙江法制报 浙江检察 2021-04-28

第1675期



法律监督在行动



2019年7月19日,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配合,优化履职环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获得了更加广泛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意见》出台以来,浙江检察机关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近日,浙江省检察院联合浙江法制报推出《法律监督在行动》栏目,展现浙江省检察机关落实省委《意见》、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新探索、新成效。


今天,《浙江法制报》“法律监督在行动”专栏刊登了嘉兴检察机关聚力打造“长三角公益诉讼一体化”,全文如下:



1月8日上午,随着一声汽笛长鸣,由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和嘉兴市环保联合会等共同开展的2020年第一次大运河联合巡查,从秀洲王江泾海事所出发,一路向北。巡查人员一路记录下建筑物违法侵占岸线资源、堤坝破损等情况。

当天,秀洲、吴江两地检察机关还签订了《关于建立京杭大运河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联手筑牢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嘉兴是浙江全面融入长三角的核心区和主阵地,嘉兴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区域协作机制构建、区域信息数据研判和区域检察工作交流等举措,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发展,探索出了长三角公益诉讼一体化的创新之路。

2019年3月,借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东风,嘉善县检察院会同上海青浦、江苏吴江两地检察机关,先后签署《青嘉吴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备忘录》《关于建立青嘉吴检察机关一体化发展太浦河流域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案件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等10余项机制,共同推进生态资源司法保护。
在“一体化”的推进下,以前水面经常漂浮垃圾、被沿岸老百姓称为“三难管”河流的太浦河,水面的垃圾不见了,河水也渐归清澈,“三难管”地带呈现“三家共管”的新局面。
“如果不是跨区域的数据共享,真的很难发现这一情况。今年,我们将在医保、低保等领域进行更密切的法律监督协作。”嘉善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发出这样的感慨,源于去年9月的一起错误发放养老金公益诉讼案。
2019年8月,吴江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嘉善退休人员吴某被法院判处实刑后,在服刑期间仍在领基本养老金,随即将线索提供给了嘉善县检察院。嘉善县检察院立即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遂依法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县人社局予以追缴。吴某违规领取的养老金被追回。这是青嘉吴三地检察院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办理的又一成功案例。
针对此案中暴露的问题,三地检察机关还联合人社局成立社保基金联合监管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加强对社保基金的保护。由嘉善县检察院研发的社保基金违规领取公益诉讼筛查软件,还被上海市检察院在全市推广应用。

长三角检察工作的一体化协作,还构筑起了沪杭铁路沿线文物保护的“安全堤”。针对沪杭铁路沿线侵华日军炮楼遗址年久失修、保护不善的问题,嘉善县检察院、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调查后,由办案单位向嘉善当地文保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嘉善老火车站内的侵华日军炮楼得以修缮、保养。
“在长三角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嘉兴检察机关将与毗邻地区检察院进一步深化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跨区域协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嘉兴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记    者 | 许    梅  

通讯员 | 钟    华

图    片 | 嘉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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